员工偷换收款码3年窃取189万!
 在移动支付盛行的当下,二维码收款已成为商家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近期江西赣州南康发生的一起案件,却给广大商家敲响了警钟。一名理发店收银员朱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偷换店铺收款二维码,非法窃取189万余元,事情的开端是理发店老板在对账时,察觉到账单存在异常,大额充值款项未到账,怀疑店铺收款二维码被替换,遂向警方报警求助。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初步了解情况,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该理发店的收银员朱某。经过一番摸排,警方成功在某安置点将朱某抓获。原来,朱某趁其他店员不注意,拿出自己的私人收款码替换了店铺收款码。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扫码支付,本应进入店铺账户的充值款项,就这样全部流入了朱某的账户。由于会员能正常消费,店铺一直未察觉资金异常,才导致这起盗窃行为持续了三年半之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这起案件中,朱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他以非法占有理发店财产为目的,趁人不备,秘密地将店铺收款码替换成自己的,使得顾客支付的款项秘密转移到自己账户,整个过程中,朱某并没有直接欺骗顾客或商家,而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财物。这与诈骗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被害人因受欺骗而主动处分财产,而在此案件中,顾客并非主动将财产处分给朱某,商家才是实际的受害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南博提示




1.开启收款到账提示音:商家应开启收款到账提示音,确保每一笔收款都能实时确认。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款项是否到账,避免因未察觉而导致损失扩大。 

2.保管好二维码:将二维码塑封,并置于监控范围内,每天营业前仔细检查二维码是否被替换。塑封可以防止二维码被轻易覆盖,监控则能记录二维码周边情况,一旦发生异常,便于追溯。 

3.定期核对账目:商家要养成定期核对账目的好习惯,不能仅仅依赖员工的汇报,要亲自查看资金流水,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建议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账目,对于大额交易要重点关注。 

4.使用动态二维码或扫码枪收款:动态二维码会定期更新,降低被替换的风险;扫码枪收款则需要顾客出示付款码,商家主动扫码,减少了收款码被替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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