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快答|离婚冷静期对方欠下巨额赌债怎么办?
 问:目前我们正处于离婚冷静期,尚未正式离婚,对方欠下了巨额赌债,请问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是否需要替他偿还?


首先虽然你们处于离婚冷静期,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赌博是违法的行为,产生的债务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果你没有参与赌博活动,或者没有同意承担这份债务,这笔钱全部用于对方个人的赌博输赢,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如购买食品、支付房贷、孩子教育等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那么你不需要为对方的赌博债务负责。

南博小编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赌博的证据(赌场地点、参与人员的证言、转账记录等能证明是用于赌博的资金流向),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不合理地要求偿还这笔因赌博产生的巨额债务。

除此之外,南博小编也提出以下风险防范与应对建议

(一)避免 “被负债”:冷静期内避免为对方债务提供担保,谨慎签署任何文件。若发现对方有恶意举债迹象(如大额转账给无关第三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并收集证据。

(二)债务证据留存:保存债务相关凭证(如借条、银行流水、消费明细),明确债务用途。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可通过聊天记录、共同签署的文件等证明双方合意。

(三)协议与诉讼策略:若协议离婚,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分担,并注明 “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若诉讼离婚,可主张对方恶意举债,请求法院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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