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 “男子贷20万还2800万后还欠470万” 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武汉的高先生 因为征信逾期,无法从正规渠道贷款。2023年10 月,他接到一通放贷业务推销电话,在急需资金周转的情况下,他迈出了陷入深渊的第一步,贷款20万元,约定6个月期满。然而,这所谓的贷款,实际放款仅18.8万元,被扣除了首期利息、手续费1.2万元,这就是俗称的 “砍头息”。更糟糕的是,贷款当天他就被催还首期款4.1万,这笔20万元的借款,他实际能支配的资金仅有14.7万元。当首笔贷款期满,高先生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还款,此时放贷者给他介绍了其他放贷人,让他借新款还旧款,从此他陷入了 “以贷养贷” 的恶性循环。在这一过程中,他累计贷款100次左右,累计借款1741.58万,实际还款2887.6万。2月底,放贷者告知高先生,他还欠470多万元。不堪重负的高先生在家人的劝说下选择报警。最终,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其中4人已被逮捕。(澎湃新闻).jpeg)
1. “砍头息” 违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在高先生的案例中,放贷者预先扣除1.2万元 “砍头息”,却要求高先生按照20万元本金计算还款,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 超高利息不受保护: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有着明确的限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会定期更新,以最新数据为例,若超出LPR四倍的利息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高先生的遭遇中,警方核算其贷款平均利息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高出500多倍,如此高额的利息显然是违法的。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借款人无需支付,已经支付的部分,借款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
3. “以贷养贷” 的套路与非法经营罪:这些放贷者诱导高先生借新款还旧款,使他陷入债务漩涡无法自拔,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 “套路贷”。“套路贷” 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它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一系列手段如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虚假宣传为诱饵,利用借款人财会知识不足,以复杂算法、虚假口头承诺、隐藏条款等方式误导借款人签订合同。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又安排关联公司继续放款,让借款人越陷越深。根据 2022 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此类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违法现象是重点打击对象。涉案者通常会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起案件中,6名放贷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情节严重程度将根据他们的放贷金额、获利情况、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4. 暴力催收的法律后果:在高先生无力偿还债务时,放贷者以其老婆孩子的信息进行威胁,这种暴力催收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红线。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催收行为涉及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可能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例如,《刑法》第 293 条之一规定,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催收超过法定利息的债务,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催收过程中涉及人身伤害、财产破坏等行为,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罚,甚至构成多罪并罚。
1. 提高法律意识,谨慎选择借贷渠道:在有资金需求时,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贷款流程等均受到严格监管,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宣称 “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 的民间借贷广告,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
2.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权利义务:在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关于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如有不明白之处,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己清楚知晓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避免陷入合同陷阱。
3. 遭遇非法放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一旦发现自己陷入类似高先生这样的非法放贷陷阱,不要因恐惧或其他原因选择默默承受。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催收短信或电话录音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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