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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据澎湃新闻消息,瓜子网(某二手车网站)在其广告宣传中采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每天超过百万人浏览”等用语,人人车(某二手车网站)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网诉至法院,索赔1亿元。
瓜子网可以提交自身的经营报告以及一些行业数据、官方调查数据证明广告中的描述不是虚假宣传,如果不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广告中的情形是真实的情况,则恐涉不当竞争。而人人车也可以提交相关数据证明双方的市场占有率是否如瓜子网所说存在一家独大的情况。
接下来小编将借此案例为大家整理一些我国法律上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
以案释法
1
广告法——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4
刑法——
发布虚假广告本质上说是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当骗取的钱财达到一定数额时,情节严重的行为则构成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声明】:本文中的部分内容整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案例来自于澎湃新闻;部分定义来自于360百科;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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