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中国60分 5月30日消息,张某的儿子在2014年向尚女士借款60万元,找到张某做担保人,张某当时就签字做了担保人,一段时间后,儿子不仅没有按期还钱,还和儿媳一起不见了踪影,尚女士只能找担保人张某要钱。如今,张某因不能还款,路虎车被拍卖,还将被拘留。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担保人在我国的法律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例如:本案中张某的儿子是债务人,尚女士是债权人,张某就是担保人(也叫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不同的保证方式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但保证人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详见下表:
保证的方式: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 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或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责任的免除: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本案中,张某签字做了担保人,这笔借款以及产生的利息,他都有偿还的责任。就是说法院可以找张某或他儿子来履行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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