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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会现场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政府出台的有关移民工作的法规、政策精神,切实抓好水库移民工作,提升移民的法规知识,增强移民的自身维权能力,维护移民区的社会安稳。我所张金福律师受元阳县移民局的委托,于2018年5月30日到红河州元阳县为当地村民讲授移民相关行政法规知识。
培训地点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桃园村民委员会景圣村
培训内容
张律师主要从土地征收和土地确权两个方面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土地征收工作。该部分张律师一共分为五个大的部分进行具体讲述。
一是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五个内容。
二是征地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交付六个内容。
三是征地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四个内容。
四是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五是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第二部分——土地确权工作。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该部分一共分为四个大的部分进行具体讲述。
一是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二是确权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区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法定原则。
三是证据依据
四是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救济途径。主要包括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行政争议三个内容。
经过张律师的讲解,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桃园的村民对土地征收和土地确权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通过与律师的互动提问,均表示受益匪浅!
律师简介
张金福律师
张金福律师,男,云南省元阳人,法学学士学位,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担任云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严谨务实的办案理念,熟悉案件办理流程,灵活掌握诉讼技巧,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心怀“诚实做人,踏实办事,永不言败”的执业理念,牢记诚实守信、负责保密的原则,以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范围:刑事、民事、经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诉讼。曾办理多起经典刑事案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和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获2017 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1821367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