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最新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最新动态>男子从专卖店戴走价值38万元的名表,被抓获后询问警察是否把钱付清就没事了!

男子从专卖店戴走价值38万元的名表,被抓获后询问警察是否把钱付清就没事了!

男子从专卖店戴走价值38万元的名表,被抓获后询问警察是否把钱付清就没事了!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案例

据宁波晚报消息,7月5日晚,一家名表专卖店内一男子说要试试一款手表,店员和男子攀谈了几句,感觉他算得上是潜在客户,就从柜台里取出这款售价38万元的手表,给对方试戴。男子拿着表看了半天,戴上手后也是左右端详,他在店里走来走去,且越来越靠近店门,趁店员不备,瞬间推开门夺路而逃,在男子逃离时一名店员曾拉住过男子的衣服,可惜很快被对方挣脱。7月6日男子被抓获之时,该男子问民警:“我家里有钱,我直接让爸妈来店里把钱付清了,是不是就没事了……”目前,嫌疑人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盗窃、抢夺还是抢劫?

盗窃——一般来说,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被害人意志,采取平和手段(不涉及暴力),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的行为。

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会涉及对物的暴力。

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一般会涉及对人的暴力。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据目前相关媒体的描述,该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名表的行为有抢夺的嫌疑,但具体定性应待事实清楚之后再做讨论。

付了钱,是不是就没事了?

一般来说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行为人对财物获得了实际控制为标准。也就是说抢夺之后又将东西归还或者再付款买下的,依然构成抢夺罪,按照抢夺罪定罪处罚,但属于法定可以减轻量刑情节,故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从宽处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三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已经认定有罪,会留下案底,只是免于处罚。

 

【引用声明】:本文中的案例和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ICP备案号:滇ICP备15007617号-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望江路希望汇耍街8栋3层

电话:0871-64605529 传真:0871-64605529 网址:www.nanbolvshi.com E-mail:2450790741@QQ.com

网站建设技术支持:昆明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