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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某地“抢棺材砸棺材”事件恐涉违法犯罪,当事人可理智维权!

江西某地“抢棺材砸棺材”事件恐涉违法犯罪,当事人可理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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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凤凰网、观察者网消息,因江西省强推火葬,有的地方明确提出,全面完成棺木收缴,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某些地区出现了“抢棺砸棺”的现象: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密密麻麻地在空地上堆积如山,挖掘机一锤一锤捣毁,一口口的棺材瞬间化为碎木,更有甚者,将一些未出殡的老人尸体抢走,烧掉。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小编认为某些过激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应理智维权!

法律依据

未经合法程序,毁人棺木,毁人财产,是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遗体从家里抢走、把遗体从墓里挖出,是侮辱尸体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侮辱尸体罪——《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可以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理智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财产。

江西回应

昨日(2018年81日,)江西省民政厅网站发布通知回应争议,通知称江西省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有些县乡对殡葬改革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进行充分、深入的宣传引导工作,导致出现入户收集、集中拆解棺木等简单过激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些现象虽属少数,但造成不良影响,伤害了一些群众感情。江西省民政厅要求坚决防止“一刀切”“运动式”的倾向,对简单过激做法,该制止的要立即制止,该纠偏的要立即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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