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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团境外旅游遭暴力抢劫,回国后应如何维权?

 

云南旅游团境外旅游遭暴力抢劫,回国后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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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据澎湃新闻消息,云南一个老年旅行团游巴黎时,在酒店旁边遭遇暴力抢劫。据团员们回忆,当天大巴车并没有停在酒店门口,而是停在距离酒店200米外的一条巷子里,众人只能拖着行李步行5分钟前往。可就在大家准备放行李上车时,发生了意外。就在歹徒行凶时,导游称去报警居然不见了。据悉,旅行社称已经承担境外产生的治疗费、滞留期间的食宿交通费和护照办理费,也会协助团员办理保险理赔。但对于团员提出精神损失和误工费等其他赔偿要求,旅行社方面不予承担。在海外游的过程中遇险,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如何维权呢?

 

南博小编

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五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旅游法》第71条也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行者与旅行社之间既已签订旅游合同,那么双方就应按合同约定旅行各自的义务,旅行社首要的合同义务就是要保证游客安全的往返,保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受害者可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

南博小编

境外遭抢劫,旅行社是否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因此,是否赔偿精神损失,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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