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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据昆滇早关注消息,22岁的李某因突发呼吸心跳停止,被送进了医院的急诊科,医护人员实施了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抢救措施,但还是没看到患者恢复生命体征,最终医生宣布了死亡,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李某到美容院进行抽脂手术。
单身公寓里的美容院——据急救医生介绍,这间美容院有点像单身公寓改出来的,里面器械各方面都有一些。事后但这间所谓的美容诊所已经大门紧闭,事发地已人去楼空,受害者的朋友和家属报了警。
以案释法
美容院≠美容医院,若美容院无资质,相关责任人员恐涉非法行医罪。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也就是说整容、整形不是一般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是一种“医疗活动”,整形美容机构必须取得执业证,且从事整形美容的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美容院具备相关资质,属操作失误,按医疗事故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家属可以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卫生行政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做司法鉴定。就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家属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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