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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不交房租被强制腾房,昆明9户公租房租户又哭又闹!

3年不交房租被强制腾房,昆明9户公租房租户又哭又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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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广播电视台消息,位于XX路上的X小区是昆明市较早的公租房之一,因地处“黄金位置”,交通便利、配套齐全,这里的公租房一房难求。现在居住在这里的住户大多是通过审核资格、摇号等手续才租住进来的。但部分住户自住进公租房后除缴纳第一期房租外,之后在没有缴纳租金。


于是,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将潘某某、李某某等9户住户告上法庭,西山法院审理后,判决这9套房屋的住户腾房。今年5月,法院粘贴了腾房公告,随后也送达了传票,但潘某某等人一直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于是,西山法院决定于8月10日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执行干警要求潘某某打开卧室门时,潘某某现场撒泼,于是执行干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先带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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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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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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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小编提示

国家公租房政策给予了租户住房保障,租户在享受了福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按时支付房租的义务。居住公租房的大多是生活相对困难的人群,相对市场租赁房屋,公租房的租金已经是非常便宜了,这种情况下,租户更应该遵守合同按期缴纳资金。

【引用声明】:本文中案例和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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