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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法律政策文件。(文件全文附在文末)
解读(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这4个法律政策文件,主要是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依法严惩不精准等问题而制定出台的。其目的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增强“打伞破网”的精度。
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旨在靶向破解“保护伞”查办难的问题;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同一对象被多年举报、多层举报、多头举报而查处不力的问题。
——打造严惩非法放贷的利器。
出台《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剑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等违法犯罪,明确非法放贷行为入罪标准,建立刑事制裁体系内部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
——斩断网上黑恶势力“黑手”。
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是明确网上黑恶势力犯罪的构罪要件,推动专项斗争从网下向网上延伸,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发力的局面。
——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
出台《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是明确跨省跨部门办案线索移交程序,鼓励监所在押的黑恶势力罪犯检举揭发,深挖一批真实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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