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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过后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货车高速起火,13吨包裹烧成灰烬!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14日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11月12日,一辆满载快递的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安阳段时,突然起火。这辆车长约15米,满载快递包裹,车身有大量火光冒出,浓烟滚滚。据消防人员介绍,车厢内包裹重13吨。由于车内快递易燃,车辆燃烧时间过长,大部分货物被引燃,不少快递被现场烧毁,经过近3个小时全力扑救火势才完全熄灭,关于起火的原因,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不幸中的万幸是,没有人员伤亡。(央视财经)


每年双十一后,都有类似情况。那么在快递过程中,买家和卖家的利益如何保障,一旦发生意外如何获得相应的赔偿呢?


Q:买家的损失由谁承担?

A: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首先要考虑寄快递方的损失,并按照“谁揽收谁赔偿”的原则,尽快赔偿。根据新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损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应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如果在理赔过程中,寄件方对赔偿标准不满意,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协调,还可以找12305申诉。12305的主体是国家邮政局,可以在其中调解,但如果寄件方对二者的调解都不满意,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消费者还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同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如果不想继续购买商品,也可以向卖家申请全额退款。

Q:卖家的损失由谁承担?

A:卖家与快递公司签订托运单,双方系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数额有约定的要从其约定。即寄件人若选择了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应按照保价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该类条款一般都限定实际赔偿额不得超过货物的声明价值;若没有保价,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快递公司不会按照原价赔,因为贵重物品按规定应该进行保价,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因此,卖家在邮寄价值较大或贵重物品时,应该如实上报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避免因保价声明价值远低于实际价值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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