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述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法院近期审理一起给树投毒的案件。麦积区马跑泉镇某村男子常某在自家建房时,因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栽种于其门前的四棵法桐树影响施工,遂用冲击钻在四棵树底部多处打孔,并用注射器将草甘磷注射到孔内,致四棵法桐树枯死。经鉴定,4株法桐总价值为12132元。最终,常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中国青年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行为目的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林木还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昌江男子陈某因环剥树皮钻孔注药毒死林木,被公诉机关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陈某为占用林地种植政府发放的益智苗、草寇苗,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霸王岭分局洪水管护站附近林地,将林木钻孔或者环剥树皮后注入农药“草甘膦”,导致林木枯死。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陈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环剥树皮、钻孔注射农药等方式破坏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海南日报)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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