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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女友吃饭,多次利用自助结账逃单,只付一个塑料袋钱!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07-25 11:00 发表于云南

近日,江苏一男子多次带女友到盒X门店吃饭,之后利用自助结账钻空子逃单。据了解,该男子每次都会消费三文鱼、车厘子等贵价商品,自助支付时仅付款垃圾袋或塑料袋的费用,1个多月共逃单4次,总计2100多元。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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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无人购物通道的广泛普及,有的消费者利用无人监管漏洞,多次采取漏扫条形码、扫码但不支付等方式窃取商超财物。对于累计数额相当微小的少额多次盗窃,是否一律认定为多次盗窃,存在争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016年3月18日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关于多次盗窃中“次”如何认定的法律适用请示〉的答复意见》:多次盗窃中“次”的判断,可以参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多次抢劫的规定认定。但多次盗窃与多次抢劫必定有所不同,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主观方面考量行为人是基于一个盗窃的故意,还是多个盗窃的故意;同时,更需要结合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实施行为的条件,以及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来综合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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