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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评议等程序,我所张金福律师被选任为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聘期五年。


检察院听证员
张金福律师表示:“作为检察院听证员,我既感到使命光荣,又深知责任重大,履行听证职责,既是提升法律素养的一次机会,更是融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过程。我将立足自身职业,秉持公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我会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主动、公正履职,做好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者,当好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检察听证员既是检察院的“参谋员”,也是“联络员”“监督员”和“宣传员”。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参与检察工作,深入了解检察职能,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
律师简介
张金福律师
张金福律师,男,云南省元阳人,法学学士学位,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担任云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严谨务实的办案理念,熟悉案件办理流程,灵活掌握诉讼技巧,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心怀“诚实做人,踏实办事,永不言败”的执业理念,牢记诚实守信、负责保密的原则,以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范围:刑事、民事、经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诉讼。曾办理多起经典刑事案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和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获2017 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1821367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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