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独有偶,王女士在购买另一家航空公司经济舱机票后进行线上值机选座时,也遭遇了类似情况。经济舱前六排座位被锁,她向航空公司客服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属于增值产品,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价标准,以线上展示页面为准。许多旅客都遇到了这种大量 “好座位” 被锁,只能付费或用积分才能选座的情况,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的不满与质疑。(红星新闻).jpeg)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航空公司应保障乘客的座位权益,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乘客已预定的座位。但并不意味着航空公司无法对座位进行管理和分配。关键前提是看航司在购票和选座页面是否清晰标注消费者应享有的相应权益。若消费者在充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基础上,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如未标明规定,会导致消费者无法全面权衡利弊,影响其选择权的行使,使消费者陷入被动。如大面积“锁座”导致消费者无法选定合适的座位,那么这种行为则有可能会侵害消费者权益。
1. 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航空公司将经济舱前六排座位锁定,却未在旅客购票前清晰、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这一情况,包括哪些座位被锁定、为何锁定、解锁方式及相应价格等信息,使得消费者在购票时无法全面了解所购买服务的真实状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 自主选择权: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旅客购买机票后,理应在合理范围内自由选择座位。航空公司通过 “锁座” 行为,限制了消费者对经济舱前排座位的自主选择,迫使消费者要么接受剩下不理想的座位,要么额外付费或用积分来获取心仪座位,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 公平交易权: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航空公司将原本应公平分配给消费者的座位资源进行人为锁定,设置额外付费或积分兑换条件,导致消费者支付了机票价格后,还需为座位支付额外成本,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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