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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宁波宁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 团伙首脑郭某是个95后,团伙的骨干成员基本都是他的亲属。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其从2017年开始在网上卖yeezy鞋起家,当时只做网络上的生意。2018年左右他注册了微店,以名牌商品的代工厂出品的名义,通过在网上发帖、注册大量微信号转发的形式,宣传他们的产品是代工厂1:1仿制,外观基本上跟正品保持一致,连产品质量也与正品不相上下,价格却比正品便宜很多。
“我们抓到郭某时,他的手机上订单数一直在刷屏,可以说每秒钟都有10余条,看到这种场面,我们也很震惊。查获的商品足足有10吨重,拉回来以后,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专门找了仓库来存放,十几个人清点了一个多星期,还没清理完。下一步还要将这些假冒产品抽样送检,工作还远没有结束。”目前,郭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宁波晚报微信)

以案释法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犯此罪需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不以犯罪论。
定罪量刑的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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