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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不够多,首先应满足业主需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其他有关于小区车位的规定
Q: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在小区空地上划出车位出租?
A: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利用小区空地划出车位出租。小区空地属于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如小区确需利用空地划出车位供业主停车使用,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按照规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Q:物业公司能租售停车位吗?
A:只有在停车位的所有权人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租售停车位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才可以对停车位进行租售。
Q:开发商能售卖停车位吗?
A:开发商能售卖的停车位有地下面积未分摊的车位。对于开发商在立项时规划的地下车位,可以单独转让。而且建筑面积没有进行分摊的,只有开发商在合同中载明了,才能办理产权销售。如果没有在合同中载明,那么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而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Q:物管能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吗?
A: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私自决定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如果确实需要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的,那必须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取得发改或规划部门的批准。如物业公司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一、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改建行为,并且将绿地恢复原状;
二、也可以向相关的园林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园林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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