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到某配送中心应聘司机工作,当时该公司让他交了5000元的定金,并且签订了一份合同,回家以后,陈师傅才发现自己签的竟然是一份购车合同。
市民 陈师傅:“6月26号那天过来面试,面试他们带我去看了一下,我也看了,看了一下觉得很不错,他们后面就和我说,叫我压5000元的押金,我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押金,我问那个,他说可以退给我的,我说是可以退就算了,后面我就整给他,他就填填单子,叫我按手印,后面我就按了,按了等我回去后面我老表和我说,他说你上当了,这个是骗你买车的。”工作人员:当时陈师傅来应聘时,他们就已经把所有的事项都为他介绍清楚了,这份工作如果要拿高薪,需要陈师傅自己带车或者从公司购买车辆,并且还带着他到工作场所进行了参观,明确的说明以后才和陈师傅签订了购车合同,当时陈师傅办理的是按揭购车,交了5000元的定金。
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陈师傅也报了警,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后进行了调解,经过协调,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金润城市配送中心退还了陈师傅2000元钱。(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含图片)
南博小编提示
签字要三思,交钱要谨慎,不是所有的“押金”都能退!南博小编再次为大家解释“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
定金的交付在合同签订之前,所有又称为是保证金,提前支付一定金额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作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这里需要的是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则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定金。
订金
如果交易双方都正常履行合同,订金会作为价款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话,订金的处理方式是不同于定金的,不管是出于哪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订金都要原数返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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