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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试车员坠楼不幸身亡,品牌两次回应引发讨论!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06-24 12:57 发表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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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6月23日晚,智能电动汽车公司蔚X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回应“测试车坠楼致两名试车员身亡”事件:“6月22日17时20分左右,一辆蔚X测试车辆从上海某停车楼三层坠落,造成两名数字座舱测试人员罹难,其中一名为公司同事,另一名为合作伙伴员工。我们对这次意外非常痛心,对罹难的同事和合作伙伴员工表示深切哀悼。公司已经成立专门的小组,帮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协同公安部门启动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程序。根据对现场情况的分析可以初步确认,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与车辆本身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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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蔚X官微删除了这条声明,并于21时02分重新发布声明称,“6月22日17时20分左右,一辆蔚X测试车辆从上海某停车楼三层坠落,造成两名数字座舱测试人员罹难,其中一名为公司同事,另一名为合作伙伴员工。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协同公安部门启动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程序。根据对现场情况的分析可以初步确认,这是一起(非车辆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我们对这次意外非常痛心,对罹难的同事和合作伙伴员工表示深切哀悼。公司已经成立专门的小组,帮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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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车员的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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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负责人要坐牢吗?


不一定,安全事故犯罪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比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律如下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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