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一些恶性犯罪案件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引发公众强烈不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万人,不捕3.8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9万人,不起诉4万人。
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如何处罚呢?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实施,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对刑法第十七条增加了第三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超过14周岁,就不需要报最高检核准,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由于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适用死刑的,也不适用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3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具体结果以官方公布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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