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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定损”涉事违建房屋将拆除!

 
 

案情简述

3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租客退租时,房东拿着探照灯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随后列出清单,要求她支付各类损伤补偿费10884.95元。视频一经发布,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提灯定损”一词也迅速登上热搜。4月3日,玉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房东郭某林已退还“赔偿金”,且郭某林的五层半房屋被认定存在违建情形。4月15日,纵览新闻记者从玉山县了解到,涉事违建房屋已确定进行拆除,目前正在研究拆除方式,拆除的具体时间也尚未确定。(纵横新闻)

 

 


浅谈“提灯定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从上述法条可知,只有在未按约定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承租人才应赔偿损失。就比如说墙面的着色或者地面补漆显然是损耗,不属于赔偿的范围。并且是损失还是损耗,举证责任是在出租方的。

首先出租方要证明有损失,必须要证明如下几点:1有损失;2在租赁期产生的损失即在交付租赁物时没有;3未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所以说,现实中很细微的损失,出租方是很难证明是在租赁期间里产生的损失。其次,关于损失的大小,可不是由出租方随意地定损,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大小。目前在中国的赔偿是填平原则,也就说损失多少就赔多少,出租方不能凭此谋利。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价格,法院会要求鉴定,专业机构确定损失的数额。所以不要担心出租人随意地确定损失数额


 

如何面对“提灯定损”首先,“提灯定损”案件的发生提醒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客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合同应明确、具体地约定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及支付方式、租期、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同时,租客还应注意查看合同中关于房屋损坏赔偿的条款,避免在退租时遭遇不合理的索赔。其次,面对租房纠纷时,首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租客和房东充分沟通,对矛盾焦点明确双方诉求,争取寻求共识达成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司法行政机关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租客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侵犯他人权益。而房东则应诚信经营、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租客进行不合理的索赔或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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