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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如人生?!男子不愿还钱当庭撕毁证据塞嘴里!

 近日,湖南邵阳,在一起案件的庭审中,被告肖某对原告刘某提交的“退还20万元的书面承诺”原件不认可,在要求查看证据原件时,突然撕下并将其塞进嘴里,企图销毁证据,法官立即进行制止。肖某毁损证据原件的行为符合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形,综合其认错态度,邵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肖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中国警方在线)
 
 
 
 

 

 

 

以案释法

司法拘留,又称司法扣留,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当事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司法拘留通常由法院决定并执行,是一种强制措施。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司法拘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它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保证诉讼参与:当诉讼当事人不参加诉讼活动,或者参加诉讼活动但扰乱法庭秩序,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时,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其参与诉讼。

2、防止证据灭失:在涉嫌犯罪的行为中,如果存在证据可能被毁灭、伪造或者篡改的风险,法院可以对涉案人员采取司法拘留,以保护证据的完整性。

3、预防犯罪或继续违法行为:当被调查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有逃跑的迹象时,法院可以先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执行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博小编提醒:任何人在法庭上都要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依法理性表达自身的诉求和观点,辱骂法官、当庭撕毁证据、伪造证据、抢夺卷宗等任何妨碍法庭审判、扰乱法庭秩序、挑衅法律尊严的行为,都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严重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遇到纠纷和问题时,当事人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极端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引用声明】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视频来源于见水印,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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