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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阴谋如何解:男方离婚前贷款45万,转给母亲35万!

 
 

案情简述

王女士的前夫宗某在提出离婚五个月前,从银行申请了45万元贷款,宗某将贷款中的35万元转给其母亲,并在之后告知王女士,他在贷款时已有离婚的打算。一审法院判定,宗某需承担40万元债务本金及利息,王女士承担剩余5万元。双方不满判决,均提起上诉。二审时,法院认为宗某未能充分证明贷款用于家庭,改判45万元贷款本息全由宗某承担。(新闻晨报)

 

 

以案释法


 

离婚时恶意负债如何处理呢?

 

 

离婚时恶意负债的处理是由权利受到损失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恶意负债由一方一人承担。离婚后,属于个人债务的,不需要双方承担,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果属于双方债务,由双方协商承担。受损失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并要求对恶意伪造债务的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后发现的,也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以后债务承担方式是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博小编温馨提示

 

 

针对夫妻离婚时贷款处理的问题,应当根据双方之间对借款的约定、借款来源、借款用途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但为避免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南博小编还是建议当事人在离婚遭遇贷款偿还问题时,可以及时联系我们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对策。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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