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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麻醉药迷奸多名女性被判无期!

 案情简述

25日,最高检披露一起案件。2018年至2021年,男子王某利用境外网络聊天工具,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咪达唑仑,并从某医院麻醉医师处购买麻醉药品,伙同他人利用这些药品迷奸多名女性。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提出上诉。2023年12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正义网)

 

 


以案释法


 

Q:

麻醉药品为什么算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中也有相同表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公通字【2012】26号)第十三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具体品种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


 

Q:

携带麻醉药品出入境等于走私毒品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进出境是走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违反海关相关监管规定携带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出入境的,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Q:

如果因病需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该如何处理?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疾病治疗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原则放行。一般情况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用量,其他制剂型处方3日内用量,控缓释剂不超过七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7日内用量为自用、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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