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男孩冬冬在小区玩耍时到采光井上捡球,因采光井上的薄板突然塌陷,跌入井内受伤。经医院鉴定,此次意外构成冬冬一个8级伤残和两个10级伤残,冬冬家人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60多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设施负有维修义务,涉案地点采光井钢化玻璃损坏后,物业未及时维修,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冬冬父母也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最终,法院认定各项损失合计55万余元,酌定物业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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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在该案件中,小区物业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基于其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设施负有维修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南博小编将结合案例,分析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以及业主自身责任的重要性。
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维修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采光井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当采光井的钢化玻璃损坏后,物业公司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安全性。然而,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这一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除了直接的维修义务外,物业公司还有义务在小区内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在这个案例中,采光井钢化玻璃损坏后,物业公司既未及时进行维修,也未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冬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跌入井内受伤。这表明物业公司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严重疏忽,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业主自身责任
虽然物业公司在此案中负有主要责任,但冬冬的父母也存在一定的监护不力的过错。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他们应当尽到合理的监护职责,确保孩子的安全。在这个案例中,冬冬在小区内独自玩耍时到采光井上捡球,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冬冬的父母能够加强监护,及时发现并制止这一行为,或许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法院在判决时认定冬冬父母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并相应减轻了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南博小编提示
在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维修、养护、管理等职责,确保小区内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的安全性能。同时,业主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和监督意识,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当发生类似事故时,双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并妥善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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