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广东佛山11岁男孩小陈的父亲发现儿子在App广告弹窗的诱导下,用外婆的微信号在社交平台上成功注册充值,受女主播裸聊引诱,打赏1万余元。警方调查发现,家住广西的主播周某今年41岁,育有两个男孩,平时做主播补贴家用,她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检察日报正义网)
隔空猥亵: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中指出,网络环境下,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通过网络软件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看到被害儿童裸体、敏感部位的,应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在本案中,41岁的女主播周某为获取平台话费返利及打赏,明知小陈仅11岁系儿童,仍然多次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着装、裸露身体等引诱小陈进行裸露、玩弄身体隐私部位的聊天并充值刷礼物,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周某的责任:周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认知和道德观念。她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
平台的责任:网络平台应当对其传播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在此案中,涉事男孩是在 app 广告弹窗的诱导下,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注册充值并与女主播聊天,这暴露出平台在用户注册审核、内容监管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相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但该平台未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盗用”成人账号进行打赏的行为。
案例示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家长需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提升其辨别是非的能力;网络平台则应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严格控制不良内容的传播;相关部门更需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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