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对国家《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细化和补充,该条例立足云南实际,针对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痛点,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家庭、政府、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以下南博小编将从核心条款、实施机制展开解读。
一、核心条款
破解家庭教育结构性矛盾
委托监护制度:为留守儿童筑牢关爱防线针对云南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的现实,条例明确父母因务工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需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承担三项法定义务:
信息透明化:需书面告知学校、村(居)委会委托情况及联系方式,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方联动机制;
定期沟通:每周至少与未成年人及受托人联系一次,动态掌握其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防止情感疏离;
应急干预:接到未成年人异常通知后需及时采取措施,例如通过远程心理辅导或返乡处理。
离异家庭责任:重构教育共同体
针对离婚率攀升导致的家庭教育碎片化问题,条例第十四条明确:
协同义务:离异父母需共同制定教育计划,定期沟通子女成长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另一方履行教育责任;
司法介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拒不配合的一方实施训诫或纳入失信名单。
数字赋能:构建全省家庭教育云平台
依托 “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打造全省统一的家庭教育信息化平台,提供三大核心服务:
资源下沉:开发彝语、白语等16个少数民族语言版本课程,覆盖婴幼儿照护、青春期心理等全周期内容;
精准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家长需求,自动推送个性化课程。例如,针对农村家长开设 “防溺水安全教育” 专题,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
在线咨询:开通7×24小时服务热线,由教育专家团队提供即时指导,2025 年试运行期间已处理咨询2.3万件。
二、实施机制
构建 “家庭 - 政府 - 社会” 协同网络
政府主导:三级责任体系
省级统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妇联牵头,教育、民政等 17 个部门协同推进;
州市创新:昆明市设立家庭教育发展基金,每年投入 2000 万元用于购买服务;曲靖市将家庭教育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
基层落实:每个村(社区)配备 1 名儿童主任,负责留守儿童信息建档、定期家访等工作,2025 年已培训儿童主任 1.2万名。
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参与
学校赋能:全省中小学设立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企业责任:用工单位需为务工人员提供每月 1 次的 “亲情假”,鼓励通过视频通话履行监护职责;
公益支持:引入社会组织开展 “留守儿童关爱计划”,例如云南青基会联合高校志愿者,为10万余名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
法律保障: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结合
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责任的父母,由公安机关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可撤销监护资格;
激励措施:设立 “最美家庭” 评选,对家庭教育成效显著的家庭给予表彰,并在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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