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5岁时在父亲安排下与张某举办婚礼,尽管后续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需严格审查婚姻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047条,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未达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若李某在补办登记时已年满20周岁(假设其1997年7月出生,2017年7月满20岁),则补办后的婚姻合法有效;若未满,则婚姻自始无效。无论婚姻是否有效,李某父亲安排未成年人婚姻的行为均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关于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的规定,可能面临训诫或家庭教育指导等处罚。
李某父女通过虚构“娘家住所”“陪嫁房”、雇佣冒充亲属等手段,以结婚为幌子骗取彩礼、聘礼及首饰,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认定与量刑: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司法解释,50万元以上即属此列),依法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且父女二人作为共同犯罪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2024年2月1日生效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中李某父女的行为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被害人可依据该规定第2条要求返还财物。由于涉及刑事犯罪,除民事返还外,法院还可通过刑事判决责令退赔,确保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