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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吗?

 案例简述

小李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多年,今年年初,他向公司申请了5天年假。休假结束后,小李发现当月工资比往常少了一部分,经询问,公司表示休年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因休假期间未产生业绩而不予发放。小李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休年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今日头条)


 

南博释法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且在第三条明确,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旨在保障职工在休假期间的经济收入不受影响。在工资构成方面,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包含多个部分,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还涵盖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以小李的情况为例,他的工资构成中,绩效工资和奖金是其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休年假期间,小李虽然未实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其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待遇,公司扣除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这一规定为年假工资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标准,确保职工的年假工资能够得到准确核算。

南博小编温馨提示,年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休年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包含工资的各个组成部分。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年假工资等违法行为,职工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和工资待遇,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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