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游客舒某情侣在大理某网红民宿入住后,发现私密视频被发布到境外网站,经查系民宿未排查出隐藏摄像头所致,最终民宿经营者赔偿2万元。另一案例中,昆明游客梁某在丽江某 “无前台民宿” 入住时,陌生住客凭自身订单号竟打开了其房间密码锁,导致隐私暴露,法院判决民宿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腾讯新闻)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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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隐私保护的核心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民宿需保障住客隐私权,经营者负有“事前排查、事后清理” 的强制义务,需使用专业设备检查摄像头,这是区别于普通酒店的更高要求。即使未查明偷拍者,因未尽排查义务仍需担责。
2. 安全保障义务的全面覆盖:民宿的安全保障不仅包括人身财产安全,还涵盖设施安全。密码锁出现 “错配开门” 故障,暴露出管理漏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保障服务安全的义务。“无前台管理” 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反而需通过更完善的技术手段保障安全。
3. 个人信息保护的延伸责任:民宿智能锁系统涉及住客手机号、订单信息等敏感数据,经营者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加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权限分配错误本身即构成违法。
南博提示(游客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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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住民宿前,游客应提高警惕,仔细查看房间环境。可通过手机安全软件或专业检测设备,对房间进行初步的隐私安全排查,如发现可疑设备,立即联系民宿经营者并报警。
二、选择民宿时,尽量挑选有正规管理、口碑良好的商家。对于“无前台民宿”等新型管理模式,要充分了解其安全保障措施,不要因追求新奇而忽视自身安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若在民宿入住期间发现隐私被侵犯或个人信息泄露,要及时固定证据。如保存相关视频、照片,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同时联系民宿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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