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述
2025年5月,周某在KTV门口遭遇醉酒人员搭讪辱骂,途经的王某不问缘由加入辱骂并推搡周某,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王某向周某赔偿3000元。但调解结束后,王某实施了两项争议行为:一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偷拍的周某照片,配文“给你的三千元花完了吗”,并在评论区曝光周某手机号;二是发布聊天截图,暗示某女子从事不正当行业。周某诉称,上述内容发布后,其不断收到陌生人微信骚扰,熟人也纷纷前来询问,造成严重精神负担,故要求王某在朋友圈连续3天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王某则辩称,暗示性言论指向他人,骚扰与朋友圈无关,且已删除相关内容。经法院核查,王某微信好友达1509人,案涉两条朋友圈确已删除但删除时间无法确认。最终,浙江平湖法院判决王某于10日内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内容经法院审查,发布后至少留存3日),赔偿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及律师代理费2000元,合计3000元。(澎湃新闻).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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