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最新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最新动态>宣威|准丈人拒退26.8万彩礼谎称被抢?!

宣威|准丈人拒退26.8万彩礼谎称被抢?!

"

近日,云南曲靖宣威市一起“彩礼被抢案”反转引发热议:2025年12月8日,宣威市某派出所接到夏某报警,称其姐夫何某的26.8万元现金被抢。据何某陈述,他被四名陌生青年用香烟熏晕后遭劫,但面对民警关于嫌疑人衣着、样貌、口音等关键信息的追问,却支支吾吾、含糊其辞。民警排查监控并搜查车辆后发现,案发时段无外人靠近何某车辆,26.8万元现金仍在车内。在确凿证据面前,何某坦白实情:因不认可准女婿,又舍不得退还彩礼,便编造抢劫谎言试图瞒天过海,让妻弟报警是为了增强可信度。最终,何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宣威警方)


01

彩礼返还的法定依据与适用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明确,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何某女儿与男方仅处于订婚阶段,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何某无权拒绝退还。同时,该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彩礼的认定标准,排除了节日小额礼物、日常消费支出等非彩礼财物,本案中26.8万元系男方为缔结婚姻支付的大额现金,显然属于彩礼范畴,应依法返还。若双方就彩礼返还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何某及其女儿列为共同被告,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02

谎报警情的法律责任

何某报假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明确规定,谎报警情、虚构案件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何某的行为会构成诬告陷害罪吗?答案是不会。根据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而本案中,何某编造抢劫事实是为了逃避彩礼返还义务,未指向特定他人,也未意图使他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仅需承担行政责任,而非刑事责任。但即便如此,其行为已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必须受到法律惩处。

03

南博提示

一是彩礼纠纷需依法解决,切勿妄图通过虚构事实、逃避责任的方式规避义务。无论对婚约是否满意,彩礼的返还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处理;

二是110报警电话是守护公众安全的“生命线”,绝非逃避问题的工具,谎报警情、虚构案件均属违法行为,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案无关,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ICP备案号:滇ICP备15007617号-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望江路希望汇耍街8栋3层

电话:0871-64605529 传真:0871-64605529 网址:www.nanbolvshi.com E-mail:2450790741@QQ.com

网站建设技术支持:昆明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