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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致人死亡的,刑法上这样定性!

 

人肉搜索致人死亡的,刑法上这样定性!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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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据陕西检察消息:蔡某是某服装店的老板,因怀疑徐某在自己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于是将徐某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上传到某微博网站上,并以求“人肉搜索”等方式对徐某进行侮辱。之后,徐某因不堪受辱而自杀。蔡某被该市某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以案说法

 

本案中,蔡某把徐某购物的视频监控截图发到微博上,且明确指明徐某是小偷并要求“人肉搜索”,本质上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人肉搜索”具有强烈的放大功能,当被搜索的人和某个具有消极影响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时,被搜索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评价明显降低,致使被搜索人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就此而言,蔡某发微博要求“人肉搜索”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侮辱行为。

 


 

“人肉搜索”现象是伴随着网络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寻找具体的人和线索的途径,其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总是和网络暴力相伴而生。一方面因为其可能通过网络公开了特定人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多涉及隐私,另一方面则是特定人隐私等信息被网络公开后所产生的名誉受损的可能。小编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适时利用,不能随意散播侮辱他人的言语。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侮辱罪和诽谤罪

 

侮辱罪

 

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如言词、文字、图画等),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贬低其人格,毁坏其名誉。若行为人使用暴力的方法侮辱他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诽谤罪

 

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表现为行为人无中生有的编造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并向众人扩散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极坏等情况。本条规定的两个罪名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若受害人未告诉,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引用声明】:本文中的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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