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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到境外受欺负,男子带《孙子兵法》偷渡!

 

 

案情简述

3月14日,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东兴边境管理大队破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抓获2名组织运送者、3名企图偷渡出境的人员。当日下午17时许,该大队民警根据前期工作发现,有人企图从东兴市边境偷渡出境。随后,民警迅速开展摸排,于当日18时许在东兴市某饭店门口抓获1名组织运送者和3名偷渡者。后经延伸打击,民警于当日19时许在东兴市某车站门口抓获另1名组织运送者。经询问,罗某等3名偷渡者均是外省人,无正当职业,他们是在网上看到“高薪招聘信息”,听信对方说的“每月收入能有1至2万”,便在对方的指引下,分别辗转来到东兴市,欲偷渡到境外“工作”。期间,民警还在罗某的随身挎包内发现了一本《孙子兵法》,据罗某交代,他在刷短视频看到《孙子兵法》的内容比较实用,又担心境外很乱,怕受欺负,便想买回来学习一下,以备不时之需。(广西边检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偷渡”又称非法出境入境、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拟制的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不经过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或者未经许可出境入境。




具体来说,我国刑法规定了以下罪名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越国(边)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1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2条规定,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的量刑情节,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偷渡的人数、次数、造成的后果、是否获利、是否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等来进行判断。此外,如果偷渡行为涉及到其他犯罪,如诈骗、贩毒、非法拘禁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

1、不要相信“安排免费出境”的谎言。所谓的“免费”和“已经安排好了路线”的说法都是指使你通过违法方式出境。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才可出境入境。

2、不要被“小恩小惠”迷惑了双眼。很多犯罪分子为了诱骗人们偷渡出境,会提前支付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小钱”或者谎称“出境后带你赚大钱”,甚至会先安排一次免费的边境地区热门景点旅游,紧接着诱骗你非法出境。

3、偷渡出境路途“凶险”。很多被诱骗出境人员,从踏上偷渡路线开始,就被强迫要求上交手机、强行关机或者丢弃手机卡,并可能安排在偏僻的出租屋、猪圈、鸡窝等处躲避,或乘坐没有运营资质和安全保障的车辆辗转多地,或在危险路段、山林里长时间徒步行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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