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公司员工刘女士,因不满公司领导让周末加班的要求,发布一条拒绝加班的朋友圈后遭解雇,刘女士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严格的限制,劳动者的行为必须要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才能解除。刘女士的行为虽然欠妥当,但无法看出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也未达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刘女士4.9万余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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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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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小编提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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