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主体:公司、企业等单位可构成犯罪(《刑法》第 276 条之一第二款);单位实际控制人、主管人员(如本案冯某)需承担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第九条)。
主观方面:明知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动报酬,仍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本案冯某逃匿、停用手机号,属直接故意)。
客观方面: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司法解释第二条:逃跑、藏匿);拒不支付 10 名以上劳动者报酬,累计数额 3 万至 10 万元以上(本案 42 万元,远超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本案劳动保障局依法送达指令书,视为 “责令支付”)。
犯罪客体:劳动者财产权 + 正常劳动用工秩序(本案拖欠巨额报酬,破坏劳资关系,危害社会稳定)。
非罪情形的排除
1. 困难型欠薪: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原因丧失支付能力,且无逃避支付行为(如未转移财产、积极协商),不构成犯罪。
2. 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中的报酬纠纷(如包工包料的工程款),属民事债务,不适用本罪,需基于劳动关系的 “劳动报酬”,如工资、津贴、加班费等。
3. 及时补救:立案前、公诉前或一审前支付报酬并赔偿,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劳动者遭遇欠薪时,应依法循序维权,注重证据留存与程序时效,南博小编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提供以下维权步骤与途径协商与调解:
1.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欠薪事实与诉求(留存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向企业工会、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快速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
2.行政投诉: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拨打 12333 热线,或线上平台如 “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劳动仲裁与诉讼: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生效裁决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司法救济:申请支付令:凭劳动合同、欠薪证据,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快速程序,无需诉讼);刑事报案: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件的,向公安机关控告(需提供行政责令未支付的证据)。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