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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快答|前夫拿出账单要求增加抚养费怎么办?

 问:和前夫离婚后,我按期给抚养费,现在他突然拿着一笔账单来找我,要求我承担一半,说这是孩子的日常开销,我该怎么办,需要承担吗?


如果账单里是孩子的日常医疗、教育和生活等必需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孩子可要求增加抚养费。但账单里的非必需花销,你也无需与前夫分摊。

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因此,前夫所拿的账单中关于子女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这些必需费用,属于相对合理的主张。但是,你已经按期支付了抚养费,履行了自己的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无需再额外与其分担。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主张增加抚养费的法定情形需同时满足 “必要性” 与 “合理性”,具体而言子女或直接抚养方请求增加抚养费,需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第一就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第二就是子女实际需求显著增加且具有正当性,比如教育费用升级、医疗支出突发或长期化、生活成本结构性上涨;第三就是非直接抚养方经济能力显著提升且子女需求增加,法院可结合其负担能力判决提高抚养费标准(需提供对方收入证明)。

本案中,如果前夫所拿的账单中具有除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外的非必需项目,比如外出旅游、上贵族学校等等,这些属于前夫自己作出的高付费决定,应当由前夫自己承担,你不必再就这些非必需项目与其分摊花销。

最后,南博小编建议你与前夫就账单内容是否必要予以核对,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让男方起诉你,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实际需求的情况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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