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2026年5月3日下午,四川省华蓥市某探险公园内发生一起致命安全事故。游客在体验景区热门高空游乐项目“瀑布秋千”时,安全绳索突然脱落,导致其从高空坠落受伤,最终在送医途中不幸死亡。网传现场视频显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协助下穿戴安全绳后,曾多次明确表示“没绑紧”,但仍被工作人员缓慢送出安全区域,刚滑出平台便因绳索脱落坠落悬崖。5月5日,华蓥市“5・3”事故调查组发布官方通报,初步认定该事故为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公园已全面停业整顿,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正被依法调查,善后事宜已与家属妥善协商。(综合整理自“华蓥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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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景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该探险公园作为“瀑布秋千”项目的经营者,负有三项核心义务:设备安全保障义务:定期检查、维护高空游乐设施,确保绳索、安全带等关键部件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操作义务:严格执行安全穿戴规范,认真听取游客安全疑问并重新检查,不得违规操作;风险提示义务:对高空项目的高风险属性进行明确警示,全程保障游客安全。景区未履行上述义务,尤其在游客明确提出安全疑虑后仍未核实,直接导致事故发生,构成安全保障义务重大过错,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生产安全责任1. 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景区已被责令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2. 刑事责任:若调查证实景区存在设施长期失修、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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