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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快答|租的房子退租后,房东无故不退押金怎么办?

问:我租的房子到期了,退租时已经把房屋打扫干净,但房东以“墙面有点脏”为由扣了我全部3000元押金,合理吗?
 
答:不合理。正常居住产生的合理损耗不属于扣减押金的合法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住房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押金的扣减须以合同明确约定及承租人实际造成损害为前提。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自然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房屋自然老化、墙面轻微污损、家具正常使用痕迹等日常居住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不属于承租人违法违约使用房屋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能据此拒绝返还押金。
如果确实存在超出正常损耗的损坏(如墙面大面积颜料污染、墙体剥落等需要专业修复的严重损坏),房东要求赔偿时,赔偿范围也严格以实际发生的合理修复费用为限,不能随意漫天要价。实践中,有租客提出自行出钱修复受损墙面被房东拒绝,法院最终认定扣减押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了租客的诉求。
遇到房东无理克扣押金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步,友好协商,向房东出示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押金扣减需要合理依据;第二步,协商不成的,向当地房管部门或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第三步,仍无法解决的,凭租赁合同、押金支付凭证、退租时的现场照片或视频(建议退房时全程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程序,诉讼流程简便、周期较短。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书面明确押金的金额、退还条件及时间,并仔细保留好合同原件和押金支付记录。【引用声明】本文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如有异议,联系删除。【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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