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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知名连锁酒店未落实“一客一换”,消费者如何索赔?

 案情简述
2026年5月16日,媒体暗访曝光多家连锁酒店,存在客房床单、被罩、枕套等布草未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规定,部分保洁人员仅简单整理而非更换,清洁流程严重不规范。当日下午,当地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项调查组核查,确认媒体反映情况属实。涉事酒店未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主体责任,违反住宿业卫生硬性标准。监管部门依法对涉事酒店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全员重新培训考核,同时在全域开展住宿业卫生专项整治,对屡改不改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公示。(齐鲁晚报、上观新闻)以案释法
一、酒店“一客一换”的法定义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可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卫生标准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住宿业卫生规范》明确规定:床上用品必须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这是住宿业不可豁免的强制性义务。二、涉事酒店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涉事酒店未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从各地的执法实践来看,卫生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总体上遵循“先警告、后罚款、再加重”的梯度原则。2.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与消费者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未提供达标卫生服务构成违约,需承担减免房费、赔偿损失等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床品不更换易滋生细菌、传播疾病,侵害消费者安全权,消费者可主张赔偿。3.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违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致人残疾或死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南博提示:消费者维权路径
1.现场取证(关键第一步):入住时检查床单、枕套有无毛发、污渍、无新熨折痕,杯具有无水渍,发现疑似未更换立即拍照、录像,留存订单截图、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固定证据。2.与酒店协商和解持证据与前台或负责人交涉,明确诉求:免费更换房间、减免房费、退还部分费用,要求书面承诺整改,全程录音留存。3.向监管部门投诉(协商无果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7×24小时受理,转派卫健、市监部门限时核查处置;向卫健部门(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酒店违反“一客一换”规定,要求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拨打12315或通过平台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从消费者权益角度介入,组织调解并责令赔偿。4.法律途径维权(投诉无果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达成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见水印,如有异议,联系删除。【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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